欢迎访问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怎么样确定?

www.lzhryy.com 2025-05-23 法律综合

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法律规定有关案件的管辖法院,某些特殊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法院管辖,那样什么案件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呢?可以约定什么法院呢?本文将做详细介绍。

协议管辖适用的范围

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质联系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用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的条件

1、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2、协议管辖限于非专用管辖的诉讼,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3、协议管辖需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

4、协议管辖只限于因一般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

5、约定法院需要是特定的、唯一的、具体的。

《民诉建议》第24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清楚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127条第2款又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规范,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用管辖规定的除外。

本文有律图整理提供,期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Tags: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猜你喜欢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